时间: 2022-11-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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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月18日,安徽能源局针对关于并网容量与存案容量不相等的咨询做出回应。详情如下:
来信 时间:2022-11-16
您好:我是一家光伏企业,在安徽各市县施工光伏,实际竣工并网时经�;岱浩鸩⑼萘啃∮谄涫钡拇姘溉萘�。有的光伏项目最后实际并网容量小于存案容量,好几个市县供电公司通知我们重新去存案。咨询一下,省发改委认为差到几多需要去重新存案,能不能给一个统一尺度,好比相差在10%及以上需要重新存案? 好比某项目其时存案是100千瓦最后并网容量95千瓦,是否需要去属地发改委重新存案?望回复,谢谢!
回复部门:安徽能源局 回复时间:2022-11-18
网友您好,凭据《安徽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存案管理实施措施》第四十三条“项目存案后,项目法人发生变化,项目建设所在、规模、内容发生重大变换,或者放弃项目建设的,项目单元应当通过在线平台及时见告项目存案机关,并修改相关信息。”鉴于光伏发电项目由属地存案,具体管理要求请向当地存案机关(生长革新部门)确认。